局机关各科室、局直属各单位:
局党组研究决定:
陈贵福同志(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长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,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;
刘梅同志(女,高新技术科科长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,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。
2021年10月15日